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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流动工作未交接好 因药材货款起纠纷
发布时间:2014-01-15 09:54:35


人员流动工作未交接好 因药材货款起纠纷


    原告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药材郑州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被告中国药材郑州公司系同行业,长期处于连续买卖关系当中。后因被告中国药材郑州公司人员流动等原因,被告中国药材郑州公司从原告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处提货支付部分货款。原告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起诉,要求被告中国药材郑州公司支付剩余货款。



来源: 中原区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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