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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法院为困难户减免缓8.6万元诉讼费
发布时间:2014-01-17 14:25:20


    本网讯(黄安 陈红霞)  “感谢法院,不仅让我拿到了赔偿款,还减免了我920元的诉讼费。”近日,江西省上饶县法院法官将12.8万元赔偿款送到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吴女士手上,吴女士感激的说道。

    据了解,该院切实体现司法的人性化关怀,对追索赔偿金、抚养费、赡养费、劳动报酬等特殊困难的案件当事人以及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当事人,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让经济困难户也能打得起官司。去年该院共为21个案件的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8.6万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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