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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 动
作者:范娜娜   发布时间:2014-01-20 09:57:38


    “太感谢法院了,这才6天时间,法官就把工钱给我们要回来了,院长还亲自把钱送上门,法官真好,法院的院长真好!”66岁的田某接过法官送去的工资款后激动的热泪盈眶。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7月28日,江村镇麻里行政村66岁的村民田某带领一班农民工为同镇周坞村村民卢某建设一栋两层小楼,当时预定好工价为30800元,房屋建好后清偿21000元,下余9800元,田某多次催要,卢某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2013年12月31日,田某将卢某起诉至法院。

  扶沟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受理此案后,按照关于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活动要求,以农民工为本,想农民工之所想,急农民工之所急,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月2日一上班,该院主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杨院长第一时间指派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王庭长等法官赶赴江村镇周坞村卢某家中送达相关手续,了解相关情况,当了解到拖欠田某工钱的主要原因是房屋质量存在后墙盖得偏、平房顶不平等问题时,王法官一行进行了实地查看和勘验。1月3日,王法官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江村镇政府进行调解,在镇调解委员会的参与下,本着真诚沟通、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原则,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都拿出了诚意,做出了让步,卢某同意3日内支付给田某工资款6500元。1月6日下午,卢某将凑齐的6500元工钱送到了法院。

    为更好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农民工的劳动成果并体现人生价值,该院党组决定由夏院长代表该院赴农民工家中发放工资款,以实际行动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让农民工兄弟平时流汗过年不能再流泪,让农民工兄弟切切实实感受到人民法院司法的公平正义,从而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爱农民工的浓厚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诚信社会凝聚正能量。

    我被院长冒着严寒驱车40公里亲自到农民工家发放工资的行为感动着,我被法官的耐心调解感动着,我被村民积极配合参与法院的调解感动着,我被农民工受到了尊重感动着,我被农民工的感动而感动着……

    感动,我被身边每一位全心全意为践行司法为民的同事感动着。感动,无处不在……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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