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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驶车辆撞伤村民 赔偿死者家属获谅解
发布时间:2014-01-20 10:21:55


驾驶车辆撞伤村民 赔偿死者家属取得其谅解


    2013年4月4日15时许,被告人张玉龙驾车沿郑州市航空港区102省道中心线南侧第一个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寺下村口时,与被害人李麦囤相撞,致使李麦囤当场死亡。张玉龙负全部责任,李麦囤不负事故责任。2013年4月8日,张玉龙赔偿死者家属34万元人民币取得其谅解。



来源: 管城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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