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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5年未分到住房 5人起诉置业公司
发布时间:2014-01-21 09:31:02
房屋拆迁五年未分到房屋居住 起诉逸泉置业公司 原告刘慧翔、刘慧云、刘慧英、李明多、李振洋五人诉被告河南逸泉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河南逸泉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对刘慧翔等五原告所在村庄进行城中村改造,双方于2011年10月14日签订了集体房屋分配协议书,约定:逸泉小区22号楼第7单元1-5号房屋,共计357.01平方米分配给五原告使用。现该房屋已建成5年多,并且村中其他人已经入住,但被告仍未履行与五原告签订的分房协议,致使五原告至今仍在外租房居住。现原告起诉来院,请求判令被告履行于2011年10月14日和五原告签订的集体房屋分配协议书,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来源:
管城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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