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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三分之一地区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作者:张维   发布时间:2014-01-22 11:01:52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徐华今日做客中国政府网时透露, 截至2013年底,全国已经有20个省份成立了省级核对机构,全国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地区已经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徐华表示,要使有限财政资金真正用到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上,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就成为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和必要前提。换句话说,就是什么样的家庭能享受低保,什么样的家庭不能享受低保,是有严格的条件要求的,需要核查家庭的户籍、收入和财产情况。“当前,单纯依靠传统的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手段,确实已经很难准确核定申请家庭的财产、收入等经济状况。”

  为解决这个难题,民政部自2009年起在全国143个地区试点建设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具体来说,就是在低保对象认定过程中,先由低保申请人声明其家庭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再由民政部门将这些信息分别提请车辆、房产、税务、工商、公积金等部门或机构进行比对,核这些信息是否真实,民政部门根据比对结果,结合入户调查等情况,综合评估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在这个基础上判断其是否符合低保的条件。“当然,核查需要得到本人书面授权,工作人员对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随意泄露要承担法律责任。”徐华说。

  国发45号文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要在全国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推进这项工作,经中央编办批准,民政部成立了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应该说,核对机制的建设,是提高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证有限的救助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的困难群众身上的治本之策。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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