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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与载人电动车相撞造成一死一伤
发布时间:2014-01-22 10:23:23


驾驶货车与载人电动车相撞 造成一死一伤


    被告人袁鹏垒交通肇事一案。2013年7月14日10时许,被告人袁鹏垒驾驶一辆解放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沿郑州市管城区南四环由西向东行驶至柴郭转盘东一公里处时,将同方向骑电动车的被害人朱利刚撞到,致使朱利刚当场死亡、致电动自行车上承载的被害人康卫星右脚受伤。经认定:袁鹏垒负事故全部责任,朱利刚和康卫星无责任。



来源: 管城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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