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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漫城员工游戏机上动手脚经营赌博领刑8月
发布时间:2014-01-22 10:17:45


    本网讯(李锐 孙伟博)  表面上经营动漫城,其中却暗藏玄机,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动游戏机开设赌场,短短一个月内非法牟利12万余元。1月21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于龙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现年38岁的于龙系河南省西平县人,2009年2月6日曾因犯容留卖淫罪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刑满释放后,一直在社会上混迹,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后经人介绍,于龙在禹州市一家动漫城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每月领取固定工资。期间,于龙渐渐发现这家动漫城暗藏玄机,游戏机被改装后具有上币和退币功能,变成了赌博机,招揽顾客赌博。但开设赌场利润大、来钱快、收入高,于龙对此不以为然,仍在赌场内提供看场、记账等服务。

    2013年8月13日,公安机关在检查该动漫城时,当场查获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22台及人民币127391元。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龙明知赌博是违法犯罪活动,仍在他人开办的赌场内为赌博提供服务,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其犯罪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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