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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集中发放12宗涉民生执行案件执行款
作者:许平飞   发布时间:2014-01-23 09:00:25


    “有了这笔钱,我们就可以过个好年了!”陈某拿到法院经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为他执行到的执行款时激动地说。

    陈某在被执行人申某瓜地工作,在工作期间,陈某从装瓜的货车上摔下受伤。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申某向陈某支付11900元。双方调解后,申某因种瓜收成不好,迟迟不能履行。而陈某也是外来务工人员,平时靠打零工生活,受伤后因有一段时间不能工作,生活也比较困难。了解双方情况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做和解工作。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将被列入执行人名单,要求其想尽办法筹措资金解决债务问题,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陈某说明被执行人申某存在的实际困难,劝其做出适当让步。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陈某同意被执行人申某支付8000元,放弃剩余的3900元,申某按照承诺及时履行了义务。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陈某如愿拿到了执行款,可以安心过年了。

    海南高院在三亚城郊法院向12宗涉民生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了执行款、救助款。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诚在谈到此次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时指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就是要突出民生优先,促进社会公正,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倾斜执行资源,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存、生活条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就在身边、正义就在身边。

    此次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救助款,是按照省高院关于在春节前用20天左右时间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案件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力度,确保老百姓过上幸福团圆年。

    据悉,省高院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全省法院积极行动,依法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完善便利、快捷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公布失信人名单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使涉民生案件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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