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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一男子违章建筑还暴力抗法获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4-01-23 11:45:52


    本网讯(汪次安 刘永杰)  昨天(1月22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徐神根违章建筑还暴力抗法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13年9月12日,韶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曲江区分局联合马坝镇政府到该镇东华围村打击违章违建。在被告人徐神根的一栋违章在建楼房内暂扣物品时,被告人徐神根持菜刀将城管执法人员刘某砍伤,其当即被在场的执法人员控制并扭送到派出所。经鉴定,刘某的伤情属轻伤。

    曲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神根以暴力和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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