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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衙门轻松捞钱海南一渔业公司原总经理获刑
作者:邢东伟 翟小功 发布时间:2014-01-23 15:35:43
在某种意义上,人们习惯把“公检法”、拥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称为“权力部门”。长期以来,“权力部门”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往往使人们容易忽略像“渔业畜牧”、“农林水利”、“气象绿化”等“非权力部门”,也就是俗话说的“清水衙门”的腐败问题。 近日,据海南省高院终审判决,邱涛在担任国有独资公司南海渔业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给予他人关照和帮助,于2009年11月至2011年9月间,先后11次收受好处费共计235万元,最终以受贿罪判处邱涛有期徒刑十四年。 《法制日报》记者采访多个部门,了解到这个藏身于渔业单位的“贪鱼”受贿索贿两百余万元的详情。 “清水”中轻松捞钱 南渔集团虽然是海南省唯一以海洋捕捞、渔港建设运营、船舶修造为主业的国有大型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相比所谓的传统‘权力部门’,毕竟还属“清水衙门”。然而,还是有人就能从这一潭“清水”里面捞出“油水”来。 据检方指控,邱涛在任南海渔业公司总经理期间,在南海渔业公司与欣某公司合作开发琼海市潭门中心渔港项目及相关配套土地权益转让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给予欣润昌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又名李某甲,另案处理)关照和帮助,于2009年11月至2011年9月间,先后11次收受吴某送给的好处费共计235万元。 “2009年11月,听说邱涛要去澳大利亚培训需要费用,我便在工商银行海口国贸支行附送给他现金30万元,这是我第一次给邱涛送钱。”吴某如此向办案检察官交代。 俗话说,“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2010年1月,吴某分三次共送给邱涛45万元。在1月上旬,邱涛收受由吴某出资15万元为其购买某航空公司新金鹿卡(贵宾卡)一张。 邱涛称,到了1月中旬,他让吴某按其要求,将其个人帐户中的20万元人民币转账到陈某(吴某的司机,邱涛妻子符某甲的舅舅)在中国银行海口滨海支行的账户,陈某再按他的要求将这20万元转账到符某(邱涛妻子符某甲的姐姐)的账户,符某从中国银行文昌支行取出这20万元后交给其本人。 在1月下旬,他与吴某等人在海口市海甸岛“安徽人酒家”吃饭,饭后,吴某在该酒店门口将事先准备好的现金10万元送给了他。 法院查明,2010年6月,邱涛和吴某一起到乐东县办事,返回后在海口市龙华路交警大厦附近收受吴某送给的好处费现金10万元。 以考察旅游名义索贿 法院查明,2010年8月,邱涛要带家人去香港旅游需要费用,便在工商银行海口国贸支行附近收受吴某送给的好处费现金10万元。同年9月份的一天,邱涛要去台湾考察需要费用,便在工商银行海口国贸支行附近收受吴某送给的好处费现金20万元。 “邱涛是个大忙人,经常出岛、出国参观考察,这需要大量的费用。”吴某称,因此,邱涛便以暗示自己送钱。2011年1月份的一天,邱涛要去浙江考察需要费用,我便在海口市龙华路交警大厦后门附近送给他现金10万元同年6月份,邱涛要去北京办事需要费用,我便在工商银行海口国贸支行附近送给他现金30万元。2011年9月份,邱涛要去英国参加培训需要费用,我便在又在工商银行海口国贸支行附近送给的好处费现金50万元。 不仅考察学习用钱,就连买房竟然也公然向他人要钱。2011年4月的一天,邱涛以要给父母买房为由,在工商银行海口国贸支行附近收受吴某送给的现金30万元。 受贿反称是“借款” “我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邱涛向检方上诉认为,他更没收受吴某的贿赂,而且,是以赵忠良名义存入中国工商银行的款项系向他人借款,并非受贿所得。 经查,邱涛涉嫌受贿期间担任国有独资公司南海渔业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其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其利用职务之便,在南海渔业公司与欣某公司合作开发琼海市潭门中心渔港项目及相关配套土地权益转让前后,给予欣润昌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关照和帮助,为他人谋取利益。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要受贿人明知行贿人给予其财物的目的,是要求其利用掌握的权力为行贿人谋取特定的利益,而收受行贿人给予的财物,便是允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即构成受贿。至于受贿人是否最终为行贿人谋取到利益,该利益是否合法,均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法院查明,邱涛用其化名为赵忠良的假身份证办理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和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的开户,办理存款。邱涛不能对其为何使用假身份证开户办理存款作出合理解释。邱涛写给其妻子符某甲的信,证实了该二张银行卡内存有其收受吴某贿赂款235万元的一部分。 据了解,邱涛向法庭提供的三张借据均为复印件,证明其于2011年2月13日分别向符永导借款30万元、向符永合借款30万元、向符永文借款23万元。但邱涛不能提供该三份借据的原件及原件的存放地点,亦不能说明借款原因,更不能解释其向亲戚借款共83万元后没有使用而将该款长期存入以虚假身份证开立的银行账户中的原因。因此,邱涛提出其以赵忠良名义存入中国工商银行的款项系向他人的“借款”而非“受贿款”不能成立。 2013年5月,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邱涛犯受贿罪一案,认为邱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23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近日,海南省高院做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说“法” 警惕伸向“清水衙门”的腐败 福利、殡葬,环卫、博物馆、渔业……这一个个特殊行业与机构,一直被人们视为“清水衙门”,但是近年来这些机构发生的贪污腐败贿赂犯罪,不仅屡见不鲜,而且还在迅速攀升。 “清水衙门”水不清,引起社会关注。以至于有专家表示,近年来传统意义上的“清水衙门”正逐渐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区 因此,对贪腐问题,固然要盯住损害人民利益的大问题,但也不要放松来自“清水衙门”的警惕。以前,我们的注意力往往集中在那些权重部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与较完备的监督机制,相对来说大案呈下降趁势。而一些‘清水衙门’的行业腐败,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行业本身的高度垄断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贪污贿赂犯罪的升级。要防治发生于“清水衙门”的腐败,更要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抗衡权力、以舆论监督权力,以此来堵住管理上的漏洞。只要全方位加强反腐监控,使腐败现象在那里冒出来,就在那里围剿之,使腐败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才能形成反腐的铜墙铁壁。 链接 安个路灯,栽点花草,这些在普通百姓眼皮子底下进行的事情,让人很难将其与贪腐挂上钩。因为,相比较土地规划部门,绿化市政无疑是个“清水衙门”。然而,近段时间以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查处了绿化市政部门的贪腐窝案,一串掌管照明、绿化等看似“不起眼”项目的市政官员“集体落马”。 绿化市政腐败看似零敲碎打,没有“规划腐败”树大招风,但“含金量”同样不低。江北区检察院职侦局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小小的路灯、绿树等市政设施,单笔投入往往不过万元,和动辄上千万元的“土地规划腐败”虽不能比,但清水衙门也可能出现大贪官,绿化市政领域滋生的腐败同样令人触目惊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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