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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拉玛依市中院加大对“老赖”曝光力度
发布时间:2014-01-23 09:25:51


    本网讯(严曦)  近日,新疆克拉玛依市中级法院在克拉玛依诚信网上对全市40件执行案中欠债不还的38名个人及5家单位进行了曝光。

    2014年,为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工作要求,努力克服“执行难”,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决定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曝光力度,及时将全市范围内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信息在克拉玛依诚信网、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等媒体登出,让“老赖”无处遁形。其中,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公布其身份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布其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和企业机构代码等信息。

    在此之前,市中院已于2013年9月、10月间,对近年来全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情节严重的首批4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克拉玛依市日报分4期向社会予以公布。取得了较好效果。对于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克拉玛依诚信网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予以查询,同时该信息也提供给金融监管机构、商业银行、工商、建设、房产等部门使用。

    对于曝光被执行人信息的做法,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铁军表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扣押、冻结、划拨等方式强制执行,同时可以通过媒体公布其不履行义务信息,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

    杨铁军还表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损害了债权人利益。人民法院将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执行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债权人利益。今年,克拉玛依市中院将继续对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媒体予以公布,以增加执法透明度,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推动克拉玛依诚信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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