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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巨额征地款 江西六旬老汉诈骗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01-23 09:48:30


    本网讯(曾珍)  为获得更多的征地款来弥补丧失耕地和林地对日后省级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六旬老汉李初根铤而走险以扩大测量土地面积的方式实施诈骗行为,被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年1月8日,被告人李初根同被害人新源公司的负责人廖华在村干部的陪同下一起去测量李初根家的水田及山林面积。被告人李初根趁新源公司负责人廖华及村干部不注意故意拿着GPS测量仪多绕了一些路,使得所测量的水田山林土地面积扩大了4.16亩,折合成征地款共人民币108118元,新源公司在未察觉的情况下与李初根签订了征地协议并向被告人李初根支付了征地款,后经人举报发现其诈骗行为。事后,被告人李初根积极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经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系民间纠纷所引起,被告人李初根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不大,积极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达成了和解协议,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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