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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花季少年进游戏城寻找火枪买家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01-23 16:04:14


    本网讯(黄美干 苏倩)  刚满17周岁的花季少年吴小余、谭金贤为了卖掉之前捡得的火药枪,竟和朋友一起将枪支带到游戏城寻找买家,不料却被正在游戏城例行检查的公安民警查获,三人最终均领刑受罚。

    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依法认定被告人谭金贤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吴小余、谢小龙犯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处谢小龙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吴小余有期徒刑一年;谭金贤有期徒刑八个月。

    被告人谭金贤于2012年拾得一支自制铁质双管火药枪,并将该枪支带回家中存放。2013年4月,谭金贤与吴小余想卖枪,谭金贤把枪拿出来,与吴小余将枪支藏到南丹县城关镇欢乐谷电玩城楼顶。4月15日13时许,吴小余在娱乐城将枪支交由被告人谢小龙保管,随后吴小余、谢小龙、谭金贤一同到南丹县城关镇鑫鑫游戏城内,14时许被正在鑫鑫游戏城检查的南丹县公安局民警查获,并在谢小龙身上查获携带的枪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金贤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一支,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吴小余、谢小龙非法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危及公共安全,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构成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考虑到被告人谭金贤、吴小余作案时是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吴小余、谢小龙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综合全案后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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