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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四强盗专进网吧抢劫获刑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4-01-24 14:17:51


    本网讯(储德水)  四人结伙专门进网吧寻找抢劫目标,落得锒铛入狱下场,毁了大好青春。2014年1月20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法院审理了简贵强、黄小波、方亮、冯林抢劫一案,一审以抢劫罪分别判处简贵强有期徒刑11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万元;黄小波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方亮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冯林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3年4月8日凌晨1点,被告人简贵强、黄小波因身上没钱用,便商量在某一网吧寻找抢劫目标。后通过用刀胁迫苏某方式,抢得现金270元。第二天凌晨5点,被告人简贵强、黄小波没钱吃早饭,便商量窜至一网吧实施抢劫,通过用木棍实施暴力方式抢走戴某身上100元现金。后简贵强、黄小波还一同实施两起抢劫案,并抢得赃物总价6853元。2013年5月22日凌晨2点,被告人简贵强、黄小波、方亮、冯林四人商量去某网吧抢劫,因徐某拒绝交出财物,便手持砍刀和木棍对被害人徐某实施殴打,经鉴定,被害人受伤程度为轻伤乙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简贵强、黄参与抢劫五次,方亮、冯林参与抢劫一次,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黄小波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系初犯,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简贵强系累犯,具备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方亮、冯林系抢劫从犯,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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