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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服刑人员漏罪被公诉 合并获刑三年多
发布时间:2014-01-24 16:09:56


    本网讯(兰有斌 梁弄璋)  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刚服刑又发现他在两罪期间还涉嫌一起合伙盗窃犯罪。日前,王成被四川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又以盗窃罪被法院判刑。

    王成是江油市双河镇农民,2013年11月20日,因抢劫罪、盗窃罪,被江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2014年1月,刚服刑的王成又被发现在实施抢劫、盗窃期间,还实施了一起合伙盗窃犯罪。

    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4月29日晚,王成伙同谢石(另案处理)和两个未满16岁的青年李某、朱某窜到江油市武都镇石龙村,发现村民宋某不在家,而防护栏又已生锈,摇摇欲坠,王成就和朱某将两根锈蚀斑斑的防护栏扳断,之后王成、谢石、李某在外面望风,个子瘦小的朱某则钻进去行窃。进屋后朱某才发现,这是一间堆放杂物的房子。朱某翻箱倒柜,看到值钱的东西只有一瓶荣牌军酒,就把这瓶酒递了出来。之后,四人窜到武都街上一宵夜摊,就喝这瓶“庆功酒”。

    同年5月3日,四人又窜到宋某家,以同样的伎俩扳断宋家卧室窗户的生锈防护栏,准备再次入室行窃时,被附近的群众挡获。

    2014年1月14日,检察机关对王成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罪名成立,判处王成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与犯抢劫罪、盗窃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半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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