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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挽救婚外情男子绑架情人儿子获刑五年多
发布时间:2014-01-26 09:44:53
本网讯(周建坤) 一男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要求,要与一女子维持婚外恋情关系遭拒绝后,竟然绑架了对方儿子,并以威胁小孩性命作为与情人见面的筹码。疯狂过后,换来的是法律的严惩。1月24日,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农时真犯绑架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 农时真是靖西县新靖镇人,三十出头。2013年3月,他通过网络认识了李某某,两人均已有家室。网络的神秘与浪漫让他们忘乎所忘,两人很快坠入婚外恋情,交往频繁。同年8月份,李某某出于家庭和睦的考虑,提出分手但农时真不同意。为了避免农时真的骚扰,李某某遂更换了手机号码。电话联系不上,又不能与李某某见面,农时真因爱生恨,为了挽救这段畸形的婚外恋情,产生了绑架李的儿子凌某某、以胁迫李某某和自己见面的念头。 为了能顺利实施绑架,农时真到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小轿车,并在轿车内放置一把砍刀和一支钢珠枪。一切就绪后,2013年8月30日22时许,农时真驾车到靖西县某中学,以凌某某的舅舅身份找到班主任和值班老师,谎称因急事要接凌某某回家,两位老师信以为真。骗取老师信任后,农时真将凌某某带上车往德保县方向行驶,在获取李某某手机号码后遂发短信和打电话,威胁李出来见面,否则在他手上的儿子会有生命危险。李某某惊出一身冷汗,但她还是先到学校向班主任了解情况,在确定儿子被农时真带走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31日,农时真又带着凌某某开车到田东县,当日19时许,返回自己家中时,被蹲守的公安民警抓获,并成功解救人质,同时缴获农时真用于作案的砍刀一把、钢珠枪一支等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农时真为满足自己不法要求,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且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具有致伤力的钢珠枪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农时真犯数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农时真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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