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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辣妹子因夫不同意离婚将其捅伤被判三缓四
发布时间:2014-01-26 10:55:32
本网讯(张依) 一女子由于丈夫不同意离婚,竟将熟睡的丈夫捅成重伤。1月24日,广西兴安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 1984年出生的邓某是湖南籍女子,长相清秀但是性格火辣。三年前在桂林打工时认识了现任丈夫陈某,恋爱半年后两人举行了婚礼。婚后两人时有因家庭锁事发生争执,2013年9月的一天凌晨5时许,邓某与丈夫陈某在自己房间床上因商讨离婚事宜未果,邓某心中不服,遂持水果刀朝被害人陈某腹部捅了一刀,致被害人陈某肝脏破裂、胆管断裂。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损伤程度为重伤。 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邓某家属与被害人陈某达成协议赔偿给满某经济损失,陈某对邓某表示谅解,并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 合议庭经过评议后认为,案件的事实清楚,邓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本案是由于家庭纠纷引起,邓某深刻认识到了一时冲动带来的后果,并在开庭前由其家属代为赔偿给陈某经济损失30000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看守所呆了近四个月的邓某在当天被释放,日前,其与丈夫陈某的离婚诉讼也在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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