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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送快递为名贩毒 四川一"快递员"获刑9个月
发布时间:2014-01-26 11:23:54
本网讯(梁弄璋) 有道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毒贩虽不断变化花招,可终究难逃法网。1月24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去年上半年,江油市一些小区频频出现一个骑摩托车的神秘“快递员”,他的摩托车后架上放着一只“冂”形木箱,木箱里塞满了大大小小的箱纸,按说摩托车的载重不小,可从轮子的形状看,摩托车的载重却很轻;最奇怪的是,别的快递员是收件时才收费,可这个神秘的“快递员”呢,正好相反,发件时收费,而且收费还挺高,动辄就是好几百。细心的居民向警方报了案。 2013年6月12日上午10时,这个神秘的“快递员”窜到江油中坝一小区,停车后打手机:“杨白志吗?你的快件到了,快下来拿。”一会儿,瘦骨如柴的杨白志下楼,“快递员”递过一只词典一样大的纸盒,杨白志打开看了一眼,递给“快递员”140元。“快递员”收好钱正要走,两名埋伏在附近的便衣一拥而上,将两人擒获。现场查获“快递员”递给杨白志的纸盒里有两包海洛因,净重0.17克。又从摩托车后面的“冂”形木箱里的纸盒中搜出15包海洛因,净重0.8克。 据查,“快递员”名叫刘云华,1971年生,江油市居民,小学文化,曾经做过快递员,因偷偷打开别人的快件偷东西,被公司解了雇。他便“灵机一动”,以快递为幌子,干起贩毒的勾当。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刘云华明知是毒品却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第53条之规定,判处刘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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