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广西俩农民用秘鲁币诈骗近8万元均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4-01-26 16:41:13


    本网讯(黄美干 莫崇耀)  虽然秘鲁币在国际上不流通,也不能和人民币直接兑换,但广西南丹县俩农民却谎称秘鲁币能以1:14汇率兑换成人民币骗取了信息闭塞的山区群众近8万元。近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诈骗案,依法认定被告人陆万龙、韦树祥犯诈骗罪,判处陆万龙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元;韦树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陆万龙、韦树祥伙同覃志雄事先准备好的1张专门用于诈骗的面值为1000的秘鲁币,并商量好分工,由陆万龙扮出车祸的男子,覃志雄扮过路人,韦树祥扮银行工作人员。先后在南丹县城物色过路人,三人谎称该外币可以以1:14汇率兑换成人民币。路人覃某某被骗走3200元,蒲某某被骗走9900元,马某某被骗走10000元,陆某某被骗走12000元,杨某某被骗走3000元,潘某某被骗走30000元,李某某被骗走11000元,以上共计791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万龙、韦树祥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以虚假外币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且骗取金额79 1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考虑到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韦树祥的亲属主动代其退赔34 000元赃款及交纳5 000元罚金,对被告人韦树祥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