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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遇交通肇事死亡 家属恣意打砸闹事获刑
发布时间:2014-01-27 09:21:29
本网讯(廖珺 罗佩钦) 因交通肇事赔偿事宜协商不一致,两男子多次纠集亲属到肇事者家中、村委会打砸,拦堵县交警大队闹事。近日,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各判处被告人周和刚、周文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14日晚,刘海驾车出现交通肇事致使被告人周和刚、周文祥的妻子死亡。为达到肇事者一次性赔偿的目的,两被告人于5月16、25日纠集亲属,用洋镐、铁耙将刘海家、刘海亲戚刘保贵家和刘海居住所在村委会办公楼的门窗玻璃悉数砸烂,并拆下刘海家和村委会办公楼的大门堵在吉阜公路上,导致车辆不能正常通行。2013年5月19日至21日,两被告人又纠集多名亲属,通过坐、睡等方式拦堵在县交警大队大门,用锁将县交警大队后门锁住,导致警车无法出警、干扰前来办事的群众。经鉴定,刘海、刘保贵和某村委会损失财物价值为5553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和刚、周文祥纠集多名亲属打砸肇事者刘海、其亲属和某村委会门窗玻璃等物品,多次前往县交警大队闹事,严重扰乱了县交警大队的正常工作及公路的通行。鉴于二被告人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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