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盗窃27元逃到内蒙古 男子落网获拘役5个月
发布时间:2014-01-27 09:37:14


    本网讯(卓王露)  乘坐公共汽车时看到他人口袋露出的钱遂生贼心将其盗走,盗得27元,换来刑和罚。被告人何元力犯盗窃罪被广西田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2年5月18日9时许,被告人何元力在田东县林逢镇乘坐一辆公共汽车回田东县城,当车行至半路时何元力看到坐在旁边的被害人黄某外衣口袋有钱,就趁黄某不备以将其口袋内的27元现金盗走。

    被告人何元力在取保候审期间,因多次通知未到案,经田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2013年10月8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抓获,2013年10月20日被田东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田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元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进行扒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何元力庭上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