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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执行局局长慰问鲁山法院被打伤干警
发布时间:2014-01-27 10:48:50


执行局局长到医院看望受伤干警

    本网讯(赵全文 耿海鑫)  1月26日上午,河南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宋海萍,执行局副局长王凤兰等一行4人赶赴鲁山县,深入到鲁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病房,亲切看望慰问在执行案件过程中被打伤的法院执行干警,为受伤干警刘鹏举、师晓明同志送上鲜花和慰问金。平顶山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井慧宝,鲁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飞,鲁山县法院院长李俊峰、鲁山县公安局局长赵明等领导陪同看望。

  1月22日上午,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在依法执行一起债权纠纷案件过程中遭遇被执行人张三国及其家人暴力阻挠,5名执行干警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刘鹏举、师晓明伤势严重,至今还在鲁山县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在鲁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宋海萍局长详细询问了受伤干警的伤情、受伤经过和治疗情况,亲切地握着受伤干警刘鹏举、师晓明的手动情地说,你们是在在执行工作第一线光荣负伤的,我代表省法院党组来看望你们,向你们和家人表示亲切的慰问!也代表省法院党组给你们和家人送来新春的祝福!希望你们安心养伤,保重身体,争取早日康复!同时也希望你们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继续严格执法,不畏强暴,把每一起执行案件办好!

  宋海萍对陪同看望的鲁山县公安局局长赵明说,公安机关一定要尽快查清案情,将打人凶手抓捕归案,从严从快惩处。

  宋海萍强调,对于暴力抗拒法院执行工作的,务必要严惩措施到位,坚决打压其嚣张气焰;对于执行干警不畏强暴、严格执法的行为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弘扬正气。

  宋海萍要求,平顶山市两级法院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尤其是对于重大疑难执行案件,事前要制定周密的执行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执行干警人身安全,必要时可以邀请代表委员、执法监督员、基层干部或者媒体记者见证整个执行过程,使执行工作更加高效透明。

  最后,宋海萍一行还赶到鲁山县法院看望慰问了其余3名坚守工作岗位的受伤执行干警,并送上了慰问金。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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