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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法盲拐骗幼女 咎由自取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01-27 11:03:00


    本网讯(周军)  被告人王禄友伙同其妻拐骗幼女,欲带至云南省给妻子的哥哥做媳妇,结果落得锒铛入狱的可悲下场。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拐骗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禄友有期徒刑二年。

    2013年1月23日,被告人王禄友及其妻子杨华琴(另案处理)未经被害人邓小云父母同意,以去云南玩为由将不满十四岁的邓小云带至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洛旺乡家中,而事实上是要将邓小云介绍给杨华兵为妻,致使邓小云脱离家庭四十余日,直至2013年3月10日,云南省彝良县公安局洛旺派出所民警将被害人邓小云救回。在云南期间,杨华兵多次强行与被害人邓小云发生性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禄友伙同杨华琴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脱离家庭,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案发后被告人王禄友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且被告人拐骗被害人是给其妻哥做妻子为目的,且未对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主观恶性较小,酌情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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