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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警方侦破系列“伪卡套现”大案
作者:潘从武 杨虎 陈晓燕 发布时间:2014-01-28 11:40:11
记者1月27日从新疆克拉玛依市公安局获悉,近日,该市警方成功侦破 “伪卡套现”的克隆卡犯罪团伙。该团伙利用高科技作案,涉案金额达一百一十四万元。 今年1月15日,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经过近两个月的侦查工作,成功打掉了这个分工明确、手段隐匿、危害市民银行财产安全的专业犯罪团伙,扣押银行卡78张以及一大批磁卡读写器、信息测录仪、笔记本电脑等制卡工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 案发:卡未离身 百万元接连不翼而飞 事情要从2013年11月26日说起。 2013年11月26日上午10点整,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来了一名神色慌张的市民老刘。 老刘报案称:昨夜收到一条短信显示其银行卡被刷走了15.9万元,可是银行卡在自己身上,这笔钱不是自己取走的。 在大致了解清楚老刘讲述的事情后,经侦支队立即与银行联系,查询到这15.9万元是被济南的一台POS机刷走的。 通过迅速协调,银行在犯罪嫌疑人转账过程中,冻结住了12.9万元。 就在民警紧急处理这起案件的同时,银行工作人员又向民警反映,11月19日,有一名客户到银行称自己卡内的2万元现金被划走,与第一起案件一样,银行卡未丢失。 接连发生了两起银行卡被盗刷案,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对案件立案侦查。 可是,11月26日下午5点银行又来报案,又一个银行卡账户中的2.9万元被人在北京用ATM机取走。 没过多久,当天晚上20点50分,一银行卡用户的账户中的93.8万元被转走。 四起案件接连发生,涉案金额达到114.6万元。 民警在对四起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这些卡都没有在同一地方刷卡消费过,也从来没有离开过储户身边,这四个账户又没有相互关联。 根据这一案件特征,民警判断这是犯罪分子窃取了银行卡信息及密码,制作了“伪卡”,利用POS机或者ATM机进行盗刷,从而将银行卡内的钱转走。 四起银行卡账户被盗刷的案件连续发生,如果再不抓住犯罪分子,犯罪分子还有可能继续作案,损失不可估量。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派出侦查员前往内地开展侦查。 锁定首名犯罪嫌疑人 11月28日,专案组派出侦查员赴山东济南开展工作。 11月29日,专案组民警在济南通过摸排,确定刷走15.9万元的POS机的机主是济南市某服装店店主阿鹏。 通过进一步分析,民警发现,阿鹏并不是在济南盗刷的银行卡,而是将这台POS机带到厦门进行了盗刷。 第一个犯罪嫌疑人就这么容易确定吗? 侦查员总觉得没那么简单。 果然,在进一步落实阿鹏的情况时,侦查员发现带着POS机去厦门的并非是阿鹏,是犯罪分子盗用了阿鹏的身份。 这个人究竟是谁,怎样才能把冒充阿鹏的嫌疑犯的真面目揭开? 侦查员来到厦门市公安局请求协作,通过细致的工作,侦查员发现携带POS机的犯罪嫌疑人其实是湖北随州的阿奇。 通过进一步调查,侦查员发现15.9万元案件与阿奇、山东淄博籍的阿梁以及在厦门化名的小李有关。 与此同时,另一组侦查员查明了93.8万元该笔款也是在厦门被转走的。 这两起案件都在厦门被转走,肯定之间有关联。侦查员分别到案件中涉及的城市调取证据,前往上海、广东、广西、山东、湖北等地开展工作。 集中收网 抓捕9名犯罪嫌疑人 在确定了阿梁、阿奇的身份之后,侦查员通过摸排,确定了这四起案件涉及人员众多,属于团伙作案。团伙中的成员都是通过互联网QQ群临时组建的。 这些人员中有提供银行卡信息的“行知”,提供伪卡的“阿奇”,提供POS机的“老刘”、小周、六哥、“小李”、还有确保交易安全实施的中间人“阿伟”。这些犯罪嫌疑人分别是来自厦门、山东济南、淄博、湖北随州、广西柳州等不同的省市。 由于涉及城市广、人员多,专案组决定再派出一个工作组赶赴内地进行支援。 在摸排到了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后,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确定在1月7日集中收网,在山东淄博、福建厦门、湖北随州三地同时抓捕。 一个无形的抓捕大网就此全面撒开。 1月7日至11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专案组在厦门、山东济南、淄博、青岛、湖北随州抓获了阿梁、阿伟、六哥、黄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 经过审讯,侦查员还侦破了阿伟等人于2014年1月4日盗刷云南红河州银行卡一账户内38万元的案件。 虽然战绩不错,但是上述犯罪嫌疑人中,却没有提供卡信息的网名为“行知”的犯罪嫌疑人。 抽丝剥茧 牵出内鬼“行知” 通过将一个月的艰辛工作,犯罪嫌疑人逐一落网,但是这四起案件的关键人物,提供银行卡信息的网民“行知”还没有落网。只有找到他才能获知银行卡信息是如何被窃取的。 随后,通过细致的侦查工作,侦查员终于查出网民“行知”名叫阿洪,住在广西柳州,在柳州的一家公司工作,是计算机操作系统的业务高手,其具备窃取用户信息的可能,专案组决定迅速抓捕“行知”。 在广西柳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配合下调查后发现,阿洪并不是“行知”,而与阿洪共同合租的其同事阿涛则有重大嫌疑。 侦查员将阿涛带回其住处,对其房间进行了细致地搜查。在其房间里搜查出了大量的用他人的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卡,制作银行卡的机器,同时还找到了其作案时佩戴的眼镜和口罩。 面对确凿的证据,开始还拒不承认的阿涛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待了自己曾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初,在案发银行的外包公司工作时,利用自己职务之便窃取了上千条银行的个人账户信息。2013年11月,他将这些信息提供给了阿奇,最终实施了犯罪。 真相终于浮出水面,随着“行知”的抓获,克拉玛依“11.26”银行卡伪卡诈骗案终于顺利告破。 利益驱动 “黑色集团”制作伪卡犯罪 据警方办案人员介绍,在侦破这起案件中,办案民警发现,该团伙内部分工及其专业化。 该团伙成员多通过互联网进行联系,在网上找到提供银行卡信息者(包含姓名、账户号、密码、手机号等),制作伪卡者,提供刷卡套现的POS机的人员。然后,掌握各个资源的嫌疑人再临时组成“黑色集团”,共同实施犯罪后,再进行分成。 犯罪嫌疑人彼此之间并不了解,都是以外号相称。只要手中有伪卡信息,这个犯罪链条才会转动起来,彼此之间属于松散型“合作”,根据分工不同,团员成员间分成比例也不相同。 此外,这个团伙的反侦查能力强。 他们在各个省市窃取银行卡信息,再用他人的身份证在上海、北京等地办理POS机,之后对其进行解密后再拿到厦门使用,并将窃取来的卡内资金转移到全国多个省市的银行卡内,取现地也在各个城市。犯罪的隐蔽性更强,案件破获难度增大。 主犯阿涛在交待犯罪过程中透露,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他通过QQ群联系上贩卖银行卡的卖家,这种银行卡是利用买来的或者别人丢弃的身份证办理的,用这种银行卡进行转账交易很难查出作案人的真实身份信息,更具有隐蔽性。并且在买作案的银行卡过程中,大都在淘宝网上进行交易,交易的页面都是看起来合法的内容,比如买卖数据线、u盘等,但实际交易的却是他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警方提示:如何防范此类案件 警方提醒说,广大群众在刷卡消费时尽量使用信用卡,并定期更改信用卡的密码。信用卡有额度限制,即使被“克隆”,损失也不会过大。此外,有大额资金需要使用借记卡、储蓄卡时,最好操作完后尽快更改密码,降低资金风险。 使用银行卡时,一定不要让银行卡脱离自己的视线,不能让银行卡在POS机以外的卡槽二次拉卡。只要卡的信息不被盗录,即便犯罪分子看到了密码,也制不成伪卡。 另外,输入密码时不仅要注意遮挡,防止被他人看见,而且要观察输入密码的键盘是否直接连接POS机。若消费被刷卡多次不成功,要记住所在场所和刷卡人员,以便被盗刷后为警方提供线索。 还要开通银行卡短信提醒功能,如发现卡内资金被人盗刷,要及时报案;可定期或不定期到银行柜台查询自己的银行卡有无被异常查询的情况,若发现异常,应立即更改密码,并及时换卡,这样就算嫌疑人“克隆养卡”,也动不了账户资金。 磁条卡很容易被复制,被盗刷的风险较大,警方建议最好办理纯芯片银行卡。“现在市面上的芯片卡大部分不是纯芯片卡,而是芯片、磁条兼容一卡,但是只要有磁条,芯片就等于摆设,嫌疑人同样能通过磁条盗录信息。”办案民警说,目前,纯芯片卡信息不容易被盗取,大部分的POS机也识别不了纯芯片卡。 (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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