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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温宿法院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五落实”
发布时间:2014-01-29 09:57:32
本网讯(吴学文) 2014年1月27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执行人贾一敏,从新疆温宿县法院执行庭法官手中接过赔偿款后高兴地说:“感谢法官们的辛苦,使我2年多的赔偿款终于拿到手了,这回可以过一个年了”。 在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中,温宿县法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使集中执行活动做到“五落实”。一是组织落实。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和执行庭等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为成员的专门班子,确保执行活动的组织领导。二是人员落实。打破部门界限,从全院各庭室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执行小组,将案件定人、定时限,确保每起案件有人负责。三是经费车辆落实。在有限的办案经费中列出专门的执行经费,供干警出差和车辆加油。抽派两辆车况比较完好的车辆作为执行专门用车,确保保障工作落实。五是执行到位落实。将所排查出的涉民生执行案件的执行到位情况与干警的津补贴挂钩,实行奖惩制度,确保执行资金到位。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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