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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扎根基层 公正常伴群众
作者: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治良   发布时间:2014-01-30 09:41:2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改革,开创了改革的新纪元,为打造中国经济跨越腾飞“升级版”做足了准备,为实现中国梦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加满了动力。人民法院作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行者”,法治天平的“秉持者”,既面临着中央加大改革力度保障审判权独立行使的重大机遇,又承担着保障《决定》实施、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建设目标服务的光荣使命,这对当前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一、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历史意义

    (一)三中全会的历史沿革

    三中全会,顾名思义,指本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我党的历史上,由于几届都恰在历史转折阶段做出重大决策,使这一会议极为重要,习惯性地引起社会各界和国际上的关注。自从1978年著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总结“文革”教训,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并将全党工作重心转到现代化建设上来,改革与开放成为这一会议的主题。以后诸多重大改革,都出自这个通常在秋天召开的会议,是我党部署具有长远战略性工作的重要会议。所以每逢党中央领导“交班”之年的三中全会,往往成为推进改革的关键节点。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10次三中全会,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召开了三次:七届、八届、十届三中全会(九届三中全会因文革期间未召开)。此时并未形成鲜明的“经济”、“改革”、“开放”主题,而多与当时时代背景以及党的工作相关的综合性会议,“纲领”性地位也并不凸显。例如,新中国后首个三中全会的议题就比较综合。毛主席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和《不要四面出击》的重要讲话。刘少奇同志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周恩来总理作《关于外交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报告》等。在八届三中全会上,整风成为一个重要议题。粉碎“四人帮”9个月后即召开的十届三中全会,更是一场揭批“四人帮”,结束“文革”,确立新的领导集体的“政治性”会议,邓小平同志在本次会议上复职。

    第二个阶段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8年到1988年十年间召开了三次,为改革的初始阶段,改革和开放成为主要话题。被党史认定为具有决定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新时期,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改革首先在农村发轫,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也在此次会议上确立。六年后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则将改革从农村推进到城市,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我们党试图进行全面改革的初次尝试,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概念。1988年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在价格闯关引起动荡和通胀严重的背景下,以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作为主题。整个1980年代召开的三中全会,处处显露着改革开放初期的激情和不成熟性,各环节都处于激烈的矛盾和争论中,并未呈现出“统一”的规律性。

    第三个阶段是1993年的第十四届三中全会开始至今,这一阶段的历届三中全会无论从主题、周期到方案起草等,都呈现出较为一致的规范性,以改革开放为主。这个阶段的三中全会,每到“交班”年,均会推出一个事关改革全局的纲领性文件;而两届领导班子之间的会议,均选择了与农业相关的主题。如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终结“姓社姓资”的争论,重启改革,并确定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8年十五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当时被认为是其后十年改革与发展的“蓝图”,被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诸多农村政策,如首次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去年12月闭幕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中国历经30多年改革开放后,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整个国家状况发生巨大变化,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中国已成为第二大经济体,而各种国内外矛盾日趋尖锐,现有改革红利消耗殆尽的形势下召开的大会,是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踏上经济改革以来最重要的一次三中全会。新一届党中央高层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把握主线,对今后十年改革作出了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深远意义的顶层设计。全会通过的《决定》,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宣言书。近几年来中国不断被质疑是否还有改革的决心。正是在这样的重大时刻,三中全会及作出的《决定》对中国走什么路、向何处去、如何去(改革)这个带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作出了旗帜鲜明的回答。这是一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蓝图,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在理论上有一系列重大创新,在实践上有一系列重大突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勾勒出了清晰的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事关“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大目标的实现,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勇气,体现了党中央高超的政治智慧与娴熟干练的治国理政能力。所以,我们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催人奋进,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

    (二)立足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深入学习领会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立足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如何领会三中全会的重要精神?除了按照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的司改工作部署贯彻,确保《决定》确定的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劳教制度,建立司法保障制度,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的本职外,我理解更重要的:一是深刻理解党中央确定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实现的法治意义。以经济制度来牵引,市场的深度变革蕴含着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治理要求。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经济,契约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不理解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就没办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行政职能和审判职能。我们要从哲学和政治学的高度来认识这一法治意义。改革的最大公约数的寻求是民主建设和法治建设。只有公正的司法保障、司法权威才能使民主制度化、理性化,才能有效地集合最广泛的共识推进和实现改革的深化,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莫过于治理能力的科学化、法治化。二是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审判机关有何种角色和地位。这就是体现党的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推进角色。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现代化治理体系中,通过履行审判职能,彰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公平正义,把执政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体现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成为国家的信用,市场的信用,成为公民权利的坚定维护者。三要清醒认识到担当这一神圣任务的工作差距、能力差距和实力差距。就整体而言,海南三级法院六年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领导和支持下,依法履职,开拓创新,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和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但是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在工作实绩的社会评价、司法权威的树立、司法公信力彰显上,都存在司法能力不足、责任担当不够,司法效果不显的问题。这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不同程度存在“三难”、“三案”问题的意见建议上已充分体现。这就要求我们学好三中全会精神,扎实进行整改,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实际行动,深化审判机关的自身改革,依照司法规律,合理配置司法职权和司法资源,依法明确责任,明确担当。缩小实力差距。在当前就体现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审判工作任务,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理清明年的工作思路,以崭新的工作面貌迎接新的挑战,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扎扎实实抓紧抓好。决定全文分16个部分,60条,涉及300多项改革,要组织广大干警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努力吃透精神,领会实质。要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深刻认识和把握“六个紧紧围绕”的重大部署,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肩负的重要职责,以公正廉洁的要求,为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建设目标服务。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特点,增强全体干警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正确理解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辩证关系,保持政治定力,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按照全会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在依法服务和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围绕政法机关肩负的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神圣使命,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杀人、伤害、抢劫、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农药坑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犯罪,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建设平安海南。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要求,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推进政治清明、干部清廉的廉政建设。依法制裁违规,维护诚信,保护创新,支持公平竞争,建设海南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确保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关注民生,加大执行和调解力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保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巩固涉诉信访法治化和维权理性化势头,争取支持完善司法救助制度,让每一个诉讼当事人都打得起“官司”;建立信访终结机制,保障群众心平气顺、安居乐业。

    三是按照中央部署,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肩负的重要职责,按照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立足海南省情,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今年主要是与政法各部门抓好试点,建立劳教司法化改革后的轻罪诉讼制度,完善轻刑罪犯的社区矫正制度;推进海南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涉诉信访终结制度。在审判机制改革方面,抓好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的试点工作、行政审判异地管辖试点工作、全省法院统一执行指挥平台建设。按照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实施意见》,提前考量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有序,严守纪律。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好党的群众路线,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化改革创新,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领导带头学、带头宣讲、带头贯彻、作出表率。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呼应群众要求。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工作,按照省委部署加强对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中基层法院的工作指导,以铁纪钢规规范司法行为,培育良好作风。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难”、“三案”问题,建立防止“四风”的长效机制。增强群众观点,细化立案、审判、执行和信访申诉等各个环节的便民利民措施,继续推进“六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特色便民法庭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促进法治海南建设,切实让公平正义守护广大人民群众。

    五是加强队伍培训,提升司法能力。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一要公正,二要廉洁”的要求,培育人民法官的职业操守。利用好海南法官进修学院平台,加强对法官的政治理论、法律专业培训,加强庭审观摩点评、案件评查剖析、群众工作艺术的实践培训,落实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业务庭的对口包点指导制度、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党建和业务并举的“一岗双责”制度,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增强敢于担当的责任感,以能力、本领的提高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法治海南建设。按照法庭装备标准,逐步配齐装备设施,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加强资深法官、青年法官的上挂下派双向锻炼,提升司法业务水平,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以陵水法院纪明杰、城郊法院旅游法庭、澄迈法院老城法庭等先进典型为榜样,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增加廉洁公正、司法为民的正能量。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逐步完成借用、租用法庭的硬件建设,让法治扎根基层,公正常伴群众。

    七是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坚持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向省委汇报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决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天涯法律网和手机报建设,建立与公安、检察院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法院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信息发布机制,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权威性。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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