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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
作者:蔡岩红   发布时间:2014-02-07 11:09:48


    记者1月29日从国家安全监管获悉,该局局长杨栋梁近在安全生产调度例会上强调,2014年要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强化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跟踪督办,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每一起事故。

    杨栋梁指出,要强化“红线”意识,坚持生命至上理念,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快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要营造最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既要报道事故调查处理,更要突出报道隐患排查治理,加大预防、治本、依法治理、科技支撑、隐患整改的声音,曝光一批隐患突出的企业,强化社会监督,督促整改到位。

    杨栋梁要求,要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所有事故都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并及时公布调查报告。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所有责任人都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到位,使因思想麻痹和侥幸心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受到更大的震动和教育,让非法违法的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加强警示教育,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要采取最严格的安全措施和制度。深化改革,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健全强有力的考核评价和约束机制,坚决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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