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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为鉴
作者:史汗青 发布时间:2014-02-07 16:44:28
老子的《道德经》里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其意为,水滋润万物,但从不与万物争高下。今天读来,细细思之,又有一番新的感悟。其实,水有很多品格值得我们去学习和珍视。尤其是在浮躁多于平静的当今社会,作为判定是非的法官,更应当以水为鉴,常修为人之德,悟从业之道,炼尽职之能。 静如水。水是人世间最寻常、最简单,也是最重要之物,它是哪儿低就往哪儿流,哪里洼就往哪里走,甚至愈深邃愈安静,从不张扬,始终保持一种平常心态。这种达观和宁静的品格,尤其值得我们去品味和效仿。 和如水。水最具凝聚力、渗透力、亲和力。它一旦和他物融为一体,就会荣辱与共,生死相依,即使外界想阻隔都不容易,故李白有“抽刀断水水更流”之感慨。作为法院干警应该学习水的这种渗透、亲和的精神,做到自身和谐,部门和谐,系统和谐,为了审判事业而凝心聚力。 志如水。无论是大江小河之水,或是山漳溪流之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无论九曲十八弯,关山百里重,千回又万转,它都能做到昼夜不歇,奔流不止,正如杜甫所赞:“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水的“百折不回”品格,昭示我们,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同样需要勇往直前的精神。 活如水。水有时粗犷,有时细腻;有时奔放,有时妩媚。它因时而变,因势而变,因器而变,因机而变,故曰“水无常形”。“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说的则是水因动而富有生机。水的活力品格提示我们:做事、干事要“与时俱进”,创新思维,凡事要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全局、近期与长远,动机与效果等关系,把握好大与小,快与慢、得与失的度。 淡如水。欧阳修曾说过,君子与同道为朋,小人与同利为朋,君子之交才能做到同声相应,志趣相投,真诚相待。“真水无香”,水的清澈,透明之品味告诫我们:作为法院干警,在人际交往中要牢记,“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古训,谨慎交友,多交有德的朋友,不结无义之友。 平如水。水通达则广济天下,奉献而不图回报。不管将水放在银盆还是置于瓷碗,它都能不卑不亢,不偏不倚,保持自身“水平”。作为法官要明是非,断曲直,必须要具备水的这种无欲无求、公平公正的品格,“一碗水端平”,这样才能赢得当事人的称道和社会的认可,也才能逐步树立司法的权威。 总之,我们要学习水的“善利万物而不争”的品格。为了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对名利地位淡化、淡忘、淡薄,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责,那么就会有希望达到“上善”的境界,不负时代重托。 (作者单位:新疆鄯善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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