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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法院法官节后出狠招速结16年欠款案
发布时间:2014-02-10 14:17:06
本网讯(黄娇芬) 2月7日,广西田东县法院的执行法官以节后为契机果断对拖欠16年借款的被执行人采取硬措施,促其主动偿清债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1998年,田东某乡农机站因缺少经营资金决定向本站的职工借款,作为本站的工作人员蒙某也借给农机站11000元,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书。1999年至2002年期间农机站按照约定前后支付了蒙某利息共计4400元。后因农机站改革,农机站人员和资产并入某乡的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拒绝支付蒙某借款及利息,双方于2005年6月兑付公堂。 在庭审中蒙某认为某乡服务中心应当按照借款协议书偿还其借款11000元及利息13420元。但某乡服务中心则认为原农机站已经撤销,且借款时农机站自行决定,与其服务中心无关。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判决某乡服务中心向蒙某偿还借款本金11000元,利息8800元。 该案于2006年2月8日进入执行阶段,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依照法律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经法院查询得知该服务中心有一排平房、一个油罐。该中心还经营化肥、农药、种子、燃油,但都已经由该中心职工个人承包各自经营了,该服务中心并有什么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中止该案的执行程序。 2014年2月6日,负责该案的执行法官收到蒙某提供被执行人打算把服务中心发包出去,并于2月7日签合同。于是在节后上班第一天,执行法官一大早就赶往该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见执行法官一行人前来时有些惊讶。执行法官直接告知此行的目的,要求该负责人把发包得来的钱偿还债务,但该负责人耍赖说发包得来的钱他不能做主,要交给上级处理。任凭执行法官如何苦口婆心地给该负责人释法明理,该负责人总是诸多推辞。执行法官看出该负责人耍赖态度后果断对该负责人采取拘留措施,听到要被拘留该负责人慌了神,请求法官手下留情。执行法官见此情景立马改用攻心策略,语重心长地说:“欠钱是要还的,16年利息都已经多过本金了。再说了大过年的我们也不想抓你进牢房,你自己掂量轻重吧。”听完法官的话后,该负责人觉得合法合理,于是答应用该服务中心发包的钱偿还蒙某的借款及利息。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该服务中心的负责人亲手把钱交付给蒙某。该案半天就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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