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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酒托女”团伙半个月诈骗五十余人
作者:马超 马倩   发布时间:2014-02-12 14:02:07


    湖北武汉籍男子王某跟随他人学会利用“酒托女”骗钱的手法后自立门户,雇佣十余人来到江苏镇江行骗。这十余人分工明确,有“键盘手”、“传号手”、“酒托女”、“陪酒公主”。为赚更多酒钱,王某大肆对酒水进行参加;为保证稳妥安全,王某还规定公务员不能骗、警察不能骗、流氓痞子不能骗,穿得好、出手阔的要猛灌。

  就这样,在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里,以王某为首的“酒托女”团伙先后诈骗五十余人,共计骗得八万余元。《法制日报》记者2月12日从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王某等4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批准逮捕。

  王某是湖北武汉人,曾随同村“大哥”辗转各地做“键盘手”。但他从事的这个“键盘手”职业可不是弹奏乐器,而是专门在网上“钓鱼”的人,通过微信、陌陌等软件“男扮女装”与男性网友搭讪,聊熟之后就约对方在KTV见面,骗其购买“高档”酒。

  不久后,王某就掌握了这种赚钱方式的全部过程,他觉得“大哥”赚钱也太容易了,就一心想着独立出来单干。于是,王某以回家结婚为由,脱离了“大哥”的组织。

  去年11月回到老家,王某以赚大钱为诱饵,组织了十余人,来到江苏镇江继续行骗,自己坐上了“大哥”。

  这十几个人分工明确,王某负责购置红酒、租KTV包间和员工的食宿、服装;另外,由三人作为“键盘手”负责引“鱼”上钩;一人作为“传号手”,将男“键盘手”与“鱼”的聊天记录分发给“酒托女”,做好身份交接;两人作为KTV服务员,负责上酒水和收钱;剩下的就做陪酒公主,负责灌客人,也灌自己。

  为了多赚酒钱,只靠“酒托女”特别能喝酒、特别能灌酒是不够的,关键还在于“大哥”特别能掺酒。一瓶几十块的红酒被王某分成两份分别加雪碧和矿泉水,标价388元至588元不等,而上百块的酒则被分成两份或三份掺假,标价688元至1888元不等。

  此外,王某还给“键盘手”和“酒托女”进行“上岗培训”,不仅培训行为举止,还要求“三个不骗和一个猛灌”,即公务员不能骗、警察不能骗、流氓痞子不能骗,穿得好、出手阔的要猛灌。

  就这样,在去年12月初到12月18日经受害人报案案发,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训练有素”的王某团队骗取50余名被害人共计八万余元。

  据承办检察官万励介绍,涉案人员采取的诈骗方式是承租一家KTV的晚上经营时段,组织、招募几名女性(俗称“酒托女”),以网上聊天、网上征婚、异性交友的方式,骗取男性被害人信任,并将其引至KTV高额消费。不仅在镇江,全国很多地方都发生过类似的诈骗行为。“酒托女”的行为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一种消费纠纷,但其实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此类犯罪技巧高超,被害人不易察觉。这种骗术因被骗网友的虚荣心,或是羞于启齿的不良动机而屡屡成功,即使网友事后察觉上当也很少有人报案。”万励说,因此,当被害人遇到此种骗术时应当立即报警,而“酒托女”往往会因为心虚而现形,这样,被害人更容易及时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也更加有利于打击此类犯罪。

  万励提醒广大网友,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应保持警觉:通过网络认识不久的异性提出约会,并主动提出在KTV或酒吧等地点;约会中主动敬酒、要求玩游戏喝酒而频频点酒;消费中,服务员过来逐次结账。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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