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党政> 各地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28个省区市建"弃婴安全岛"与打击犯罪并行不悖
作者:崔静 史竞男   发布时间:2014-02-17 09:31:50


    记者从推动建立“弃婴安全岛”的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8个省区市“试水”建立“弃婴安全岛”,以及时发现和救助弃婴这一社会上最困难的群体,保障弃婴最基本的生命权。

  目前,河北、天津、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等10个省区市已建成25个弃婴岛并投入使用,还有18个省区市正在积极筹建弃婴岛或弃婴观察救治中心。

  弃婴岛是儿童福利机构保护弃婴生存权利的一次尝试与探索。通常情况下,弃婴岛设在儿童福利机构门口,岛内设有婴儿保温箱、延时报警装置、空调和儿童床等。岛内接受婴儿后,延时报警装置会在5至10分钟后提醒福利院工作人员到岛内察看弃儿,尽快将婴儿转入医院救治或转入福利院院内安置。

  我国第一个弃婴岛于2011年6月1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设立。2013年7月,民政部在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下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开展“婴儿安全岛”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弃婴岛试点工作。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此前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我国,遗弃婴儿属于违法行为,也为社会道德所不容。设立弃婴岛,正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与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也是并行不悖的。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