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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回应“官员安排妻女情妇在手下工作”
作者:谭畅   发布时间:2014-02-18 09:10:52


    近日,有网民发帖举报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民政司法局局长龙贤岩将其妻子、女儿和“情妇”安排在自己手下工作。西洞庭管理区纪委回复称,3人系竞聘上岗或集体研究决定安排工作,不属于龙贤岩直接安排。

    2月6日,有网民发帖举报称,龙贤岩任局长以来,先后将妻子、女儿、“情妇”安排在其手下工作。网帖中说,龙贤岩的妻子在民政司法局下属的敬老院担任院长,“情妇”刘某某在民政司法局婚姻登记处工作,女儿也临时聘用在民政司法局工作。

    14日,一条落款为“中共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跟帖对此事做出回复。经记者向西洞庭管理区政治部常务副主任全必成确认,这一回复确由区纪委牵头、区政治部配合的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后发出。

    ——其妻属“竞聘上岗”、其女只是“实习”

    回复中称,龙贤岩的妻子陈某是在2010年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不属于直接安置。2013年8月,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西洞庭管理区民政司法局班子研究决定,安排龙贤岩的女儿龙某在区民政司法局婚姻登记窗口进行实习,实习期间适当给予一定的生活费,“不属于局长安排的临聘工作人员”。

    ——其“情妇”暂没有“合法证据”证明关系 其工作属于“租赁关系”并已辞退

    回复中还表示,对刘某某的安排也是“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刘某某原系个体户,在西洞庭管理区民政司法局从事照相、摄影等婚庆业务,收入构成包括她对外有偿服务收费和民政司法局适当劳动补偿。2013年8月份以后,因原窗口工作人员调离,刘某某开始处理窗口对外业务服务,并从服务收费中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作为劳动报酬。

    此外,西洞庭管理区纪委还在回复中指出,经调阅有关宾馆的监控影像资料,暂没有发现龙贤岩与刘某某共同或单独出入宾馆住宿部的相关证据,不能判断他们有“不正当关系”,欢迎举报人直接给区纪委提供有效合法证据。

    另据西洞庭管理区纪委介绍,刘某某在窗口经营业务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方法不当,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不佳,区民政司法局已与其解除租赁关系并予以辞退。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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