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秦菲) 1月27日,天寒地冻,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收到四川资阳籍唐某、袁某等八人邮寄过来的民事诉状一张。其陈述2012年,唐某、袁某等八名民工兄弟为刘某(户籍所在地位于营山县回龙镇某村)承建的甘肃省襄城县乡村公路施工,2013年 2月3日经结算,刘某无力支付清结工资,于是给唐某、袁某等人出具欠到七万元的欠条一张。唐某等人后来多次催促,刘某均未给付。于是诉至法院请求刘某支付工资共计人民币7万元。
虽然八名民工兄弟未提供被告刘某的准确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但该庭工作人员在收到邮政快递后立即到刘某户籍所在地的村社打听其下落,得知刘某家人多年搬离老家,现居住在县城秦妈火锅店楼上,具体房号不清楚。考虑到此案涉及民生工程,该庭庭长罗钰蓉在2月28日下午带领庭里另外两名同志在秦妈火锅店楼上挨家挨家挨户逐一查找,接近20时才将相关法律文书副本送达到刘某妻子手上。得知刘某29日回家,30日一早,罗钰蓉与庭里另外两位同志再次来到刘某家中,与刘某进行了交谈,让其知道农民工生活的不易和相关法律知识及国家政策,最终,刘某表示事情会圆满解决。31日早上,罗钰蓉收到了唐某的新年祝福,并得知刘某已给唐某等人汇款过去,双方已经和解,表示年后立即邮寄撤诉申请。
开年上班的第三天,该庭收到了唐某等人邮寄过来的撤诉申请一份。就这样,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她们那为民的公心,最终让八名民工讨薪及时成功,过上了幸福祥和的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