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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法官巧执行 女子一次付清7年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4-02-18 10:21:52


    本网讯(李定壬)  罗正吹和杨彩艳因“到哪方家庭落户生活”的矛盾发展到离婚,一个完整的家庭就此支离破碎。也因此,导致一个原本活泼好学的孩子早早辍学……近日,广西田阳法院执行局就处理了这一起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纠纷的涉民生执行案件。

    1999年5月,罗正吹和杨彩艳缘起于富有壮族文化特色的布络佗山歌对唱会,彼此被对方优美的歌声所吸引。几首山歌对唱下来,双方都来了感觉。相似的共同爱好就像是他们爱情的催化剂,相处不到一年时间,感情已经有了突飞猛进的进展。情到深处他们于2000年3月27日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2001年1月23日诞下了他们的爱情结晶男孩罗化章。可惜“岁月是把杀猪刀”,不仅把姑娘容颜刻出褶皱,更把爱情削得面目前非。琐碎的婚后生活把他们当初的浓情深意渐渐冲淡,双方因哪方到哪方家庭落户生活而发生矛盾,并愈演愈烈,最终于2011年12月15日通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原告杨彩艳与被告罗正吹自愿离婚;婚生男孩由被告罗正吹抚养并跟谁被告生活,原告杨彩艳自愿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300元,自2012年1月起付至小孩年满18周岁止。双方再一次见面时,已经是因为到法院处理小孩抚养费的纠纷执行事宜。

    离婚对当事人或许是种解脱,但对小孩无疑是一场灾难。罗正吹和杨彩艳的离婚对他们的婚生子罗化章伤害最大,生活和心理都受到了很大的创伤,十一岁便辍学在家。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见到自己的母亲,更是一直抱怨得直掉泪。执行法官看在眼里,触动在心上。在主持双方当事人调解时,更是把小孩的问题重点跟被执行人杨彩艳说明。世上没有不疼自己孩子的妈妈,调解中杨彩艳也道出了自己的顾虑:没及时给付小孩抚养费是因为怕小孩父亲拿去做赌资,小孩变成这样也不是自己想看到的。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后,该案执行法官建议被执行人将小孩抚养费(7年)一次性共计25200元打到法院账户,以后根据小孩自己实际需要到法院领取。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的意见,被执行人杨彩艳当天即把小孩抚养费全额一次性打到法院账户。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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