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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中院法官释法答疑促当事人服判息诉
发布时间:2014-02-20 11:01:41
本网讯(通讯员 张智全) “法官的释法说理解开了我心里的疙瘩,放心吧,这个案子我不准备申诉了。”近日,一起二审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在听取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的解疑答惑后,当即表示服判息诉。 2012年6月,上诉人程某因为管理不便,将从杨某处租来经过重新装修后的茶楼,承包给李某经营。杨某认为程某擅自转租茶楼,将程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自己与程某签订的租赁合同。一审法院认定程某与李某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为租赁合同,判决解除了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程某上诉后,重庆二中院认定程某的行为不构成擅自转租,改判双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被上诉人杨某不服,提出申诉,要求重审该案。经过案件承办法官耐心解释法理,杨某最终表示服判。 重庆二中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不少二审案件的裁判,在程序和实体上都没有问题,但是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仍然不满意,甚至申诉上访。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为此,该院积极推行申诉复查案件释法说理制度,着眼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注重释法,要求办案法官善用群众语言,从法律、人情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及其亲属释法说理,让其真正明白法律规定,理解裁判理由,从而真正接受法院依法作出的裁判,确保服判息诉。 据统计,近三年来,重庆二中院共计向各类二审案件的当事人释法说理653件,收到了息诉罢访的良好效果,服判息诉率逐年上升。2013年,该院二审服判息诉率达79%,同比上升13.2个百分点,涉及二审案件的信访同比下降56.2%,初步实现了服判息诉罢访的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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