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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反腐实行"一案双查" 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作者:毛一竹   发布时间:2014-02-21 10:47:45


    中共广州市纪委监察局2月20日举行定期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情况。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介绍,在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将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据广州市纪委监察局介绍,按照现行党章规定,纪委实行双重领导,即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但从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由于受到双重领导,特别是地方党委领导,对办案产生制约,一些重大案件没有得到及时查处。

    2014年,根据中纪委、省纪委的部署,广州将改革执纪办案的领导机制,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同时,改革纪委领导提名考察机制,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广州还将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推进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试点工作。下一步还要研究建立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改革创新纪检监察机构内部监督机制。

    此外,2014年,广州将开展廉洁广州建设条例立法工作、制度廉洁性评估,推进预防腐败数据模型建设,建立完善中国城市廉洁指数(广州标准)。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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