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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办理信用卡多次透支消费未还款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4-02-24 09:45:57


办理两张银行信用卡 多次透支消费未还款成被告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支行诉称被告崔健,分别于2011年5月13日、2011年5月26日在原告处办理信用卡两张,并进行多次透支消费,截止2012年10月31日,上述两张信用卡共欠原告本金48879.22元,利息等费用8174.18元。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支行起诉要求被告崔健归还上述费用。



来源: 管城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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