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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石门县34名新增人民陪审员接受任命
发布时间:2014-02-25 09:24:28


    本网讯(谭燕)  日前,在湖南省石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陈锦龙等34名同志被任命为人民陪员。该县已有60名人民陪审员,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为加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工作要求,省、市两级法院给该院确定了不低于60名名额的要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七条之规定,应新增人民陪审员34名。

    为搞好人民陪审员的增选工作,实现“倍增计划”工作要求,该院计划新增人民陪审员34名,增选对象是热爱法治事业和有一定化解社会矛盾能力的基层干部和群众。随即通过电视台、报刊向社会发布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通过自愿报名申请和乡镇等基层组织审核推荐,共收到推荐报名人数38名。经该院政工人事部门与县司法局进行认真考察,提交院党组会研究,确定了33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最后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任命。此次人民陪审员的选拔覆盖了全县,涵盖了林业、农机、医疗、教育、食品、房地产、药品、残疾人维权、新闻传媒、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诸多行业,范围广、行业多、跨度大,将有助于人民法院审理涉及不同行业领域的案件,进步完善司法审判,促进县域大局稳定和经济发展。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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