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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盗防闺蜜 熟人作案伤感情
作者:张亮 刘永亮 王国帅 张波   发布时间:2014-02-25 15:04:55


    近日,吉林省公安机关破获两起盗窃案,巧的是,两起案件都是熟人作案,甚至闺蜜作案。

  2月24日,梅河口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盗窃案,挽回一条16.1克黄金项链,但比丢项链更让失主王华(化名)伤心的是,小偷竟然是自己的“闺蜜”李梅(化名)。2月23日,王华把项链放在了包里,第二天,她找不到项链报了警。3名民警同时锁定了一个人,就是李梅。对于民警的猜测,王华果断的说:“她是我最好的朋友,肯定不是她”。民警对李梅进行了突审,李梅看了一眼指纹立即低下了头,说:“别审了,是我偷的”。

  2月19日,敦化市民主街居民刘女士找不到存折,到银行挂失,得知存折内的四万元钱已被人取走,遂报案。敦化市民主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根据取款时的监控录像,擒获的嫌疑人是刘女士的同事李虎。李虎交待,有一天,他发现刘女士外出时未拎包,就想偷点钱,但是包里只有一张存折,还有一张写有密码的纸条,于是他记下密码偷走存折,并乔装打扮后到储蓄所将钱取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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