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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中院全面动员部署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4-02-27 16:09:09


动员部署会议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杨斌 王伯明)  2014年2月26日下午,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地委安排部署,对法院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自治区第六督导组副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买合木提·吾斯曼,地区中院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领导、地委副书记、地区人大工委党组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健,地区第十六督导组组长李建英及督导组成员,中院党员干警,退休干部代表、律师代表、当事人代表、记者共130人参加了会议。

    张健在讲话中强调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和地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要抓住重点,扎实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在学习、听取意见、查摆问题、批评、整改、加强督查指导、推进立查立改环节做到“真学、真查、真改”。

    祝聪在动员中要求全院干警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握目标,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狠抓重点,着力在联系法院实际,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督导组组长李建英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她指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活动始终,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激发各族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我能行”的主体意识,全面深入开展践行“喀什责任”,争创“四有一流班子”活动。要坚持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以问题整改开局亮相,以问题整改注入动力,以问题整改交出答卷,回应群众期盼,赢得群众信任。

    中院党组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表示,将按照张健书记和地区督导组的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和贯彻落实,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工作计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把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使中院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干警政治进一步坚强、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基础进一步夯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会后,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对中院班子、党组成员、专委、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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