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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同志全票当选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发布时间:2014-02-28 08:39:58
本网讯 2月27日,河南省鹤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刘明同志全票当选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报告指出,五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坚强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五年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73101件,审执结72253件,其中,市法院受理4748件,审执结4647件,为推进鹤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报告共分四个部分:一是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二是扎实推进司法为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三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四是全面落实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监督。 针对今后法院工作,刘明代院长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提升办案质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司法廉洁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保障,落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为我市加快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建设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召开期间,市法院院领导带队分别深入到6个代表团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人大代表一致认为,市法院能够主动融入我市中心工作,积极谋划来年工作部署,切实推进公正司法、司法为民、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为平安鹤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将做出更大贡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法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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