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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军同志全票当选为宾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发布时间:2014-02-28 09:33:54


    本网讯(莫郁梅)  2月26日,广西宾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召开。会议期间,宾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一致通过,覃军同志全票当选为宾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会上,该院覃军代院长向大会作了宾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从立足公正司法,全面履行审判执行职能;立足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司法为民能力;立足以人为本,全面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立足队伍建设,全面树立法院形象;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民主文明;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等6个方面,对该院2013年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报告并对该院2014年工作作了切实计划。

    2013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的一年。在这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里,宾阳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以“改革创新年”主题活动为契机,做好审判长负责制试点工作以及作为广西唯一县级法院试点工作的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同时,积极组织“法律支援进万家”活动,积极参与“美丽宾阳?清洁乡村”活动以及其他各项综治行动,努力为宾阳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3年,该院全年共审(执)结案件3580件,结案率96%,审限内结案率100%,案件标的金额11993.9万元。

    在审议时,代表们对该院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各代表团一致认为,该院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客观详实,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中,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切实反映了广大群众的心声和要求。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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