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冲动女与丈夫吵架动刀致其身亡被判十一年
发布时间:2014-02-28 14:21:47


    本网讯(周中良)  湖北省枣阳市一对农民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吵架,妻子一气之下用水果刀朝丈夫后背刺去,致丈夫不治身亡,因触犯法律妻子被判刑11年。      

    2013年2月26日17时许,枣阳市太平镇张当村村民任兰和丈夫李俊、女儿李晋从枣阳市鹿头镇吉河街步行回太平镇张当村老家。当行至太平镇张当村的渠堤上时,任兰、李俊、李晋坐下来休息,期间李俊和任兰为是否购买房屋一事发生口角,并相互撕扯。任兰从手提包中拿出事先买好的水果刀朝李俊后背左肩处戳了一下,致李俊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枣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李俊系生前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伤胸部致左肺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任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任兰犯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鉴于任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且伤害是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可以从轻处罚。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10至11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信。        

    近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了一审判决: 任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