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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番抢劫智障 “拾荒者”获刑10年
作者:台建林 张春玲   发布时间:2014-03-03 13:47:22


    趁受害人智障,精神不正常,5次实施抢劫。经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屈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24岁的屈某某是华阴市玉泉办仿车村的无业人员,觉得智障人的钱好挣,专门盯上了有智障的“拾荒者”。2013年7月21日,屈某某在华山玉泉院碰见有智障的王某某拾破烂,将王某某骗到蓝光小学路东一废屋内,使用暴力抢走王某某现金450元,用其中的380元购买了一部手机。后受害人报案,屈某某被抓获。经讯问,屈某某交代自2013年7月初至7月21日,在华山辖区采用捆绑、殴打的手段先后抢劫“拾荒”的智障人3人,作案5次,合计金额为1572元。

  审理中,屈某某的家人向法院退交了全部赃款,法院已返还给了3位受害人。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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