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一地二卖”构成诈骗获刑四年罚两万
发布时间:2014-03-03 10:05:29


    本网讯(刘姣丽)  湖南省宁远县的蒋某夫妇花了近20万元从该县王良军手中买了一块地皮。今年正月,蒋某夫妇却发现别人要在自家的地皮上盖楼房。一问才得知王良军不只将该块地皮卖给了自己,在此前还卖给了罗某。日前,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10年5月15日,被告人王良军将自己位于宁远县舜陵镇桐山村的一块149.2平方米的宅基地以47,740元的价格卖给了罗某,并签订了《宅基地转让协议》,协议签订前,罗某付款2000元,签订后付款38,000元,后罗某将余款陆续付给了王良军。2013年初,被告人王良军因承包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为缓解经济压力,起意将自己已卖掉的宅基地再卖一次搞些钱,通过中介人介绍,于2013年2月2日将该地以198,410元的价格再次转卖给被害人蒋某夫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良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