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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报复找人抢劫女同事纷纷获刑
发布时间:2014-03-04 09:56:08


    本网讯(劳波涛)  在美发厅工作的黄任因与女同事何某有矛盾,便找来四名社会青年伺机将何某的手提包抢走得款11618元和一部手机。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陆丽、仇成初、韦晓响、黄云芬、黄任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至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不等刑期,并各处不等数额罚金。

    2011年10月间,被告人黄任发现与其共同在田林县城风尚美发厅打工的女青年何某的收入均装于手提袋内,且由于平时跟何某因琐事有过矛盾,便产生找人将何某的钱抢走的念头。于是,被告人黄任打电话给被告人黄云芬找人来抢何某的钱,被告人黄云芬遂找到被告人陆丽,被告人陆丽又通过邓赞逻(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韦晓响,被告人韦晓响再找来被告人仇成初,四人便商量抢劫何某钱财的事宜。

    2011年10月20日下午,被告人黄云芬带被告人仇成初到美发厅让被告人黄任指认何某给被告人仇成初识别。当晚23时许,被告人韦晓响、仇成初按计划到美发厅附近等候何某下班。次日零时许,何某下班后提着袋子往住处走时,被告人韦晓响、仇成初便尾随在后,伺机将何某手中的袋子抢走,将手提袋内的11618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取出后将袋子丢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任、黄云芬、韦晓响、仇成初、陆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用暴力的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价值11618元人民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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