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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启动三级联查机制 涉嫌犯罪及时追究刑责
作者:郄建荣   发布时间:2014-03-05 09:34:11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3月4日就该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回答了记者提问时表示,该部决定3月在全国开展专项检查,环保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做到“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此次专项检查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依法取缔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位负责人说,通知决定于201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选择3月份开展此次行动,主要是从气象数据看,3月份大气污染物扩散不利条件出现较多,易出现逆温及雾霾天;而此时北方供暖期尚未结束,春节期间停工的企业大多选择在这一时期复工,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增多趋势。"这位负责人表示,全国大部分地方,3月属于地表水枯水期,水位低、水量少,水体的自净能力较低,较易出现突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

  据他介绍,这次检查的重点有两个,一是大气,二是水,将全面检查相关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他说,对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检查;对废水排放企业,特别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周边的工业企业进行检查;对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检查;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环保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同时,为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还特别强调要认真查处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和举报、投诉的焦点问题。

  他说,环保部将组成12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其他督查中心也将按辖区开展督查工作。

  这位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检查创新了执法监管机制。在职责分工上,实行国家、省、地“三级联查”机制,即“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地市检查”。国家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督查;省级环保部门要成立巡查组,对地市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地市级环保部门严格做好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过程要坚持“三机制、五结合”,即采取“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新机制,推行“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这位负责人表示,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环保部要求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对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对夜间停运污染物处理设施、偷排偷放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限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依法取缔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专项检查结束后,环保部将向媒体通报检查情况。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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