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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乡县法院把法庭搬进被告人家中
发布时间:2014-03-05 09:33:42


法官办案

    本网讯(冯云虎 范晓宇 李锡锋)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的诉讼权利,让民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3月3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法官与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一起来到该县城关镇某村村民家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生产“毒豆芽”刑事案件。

    70余岁的被告人李某,系留守老人。儿女们平时在外打工,为了增加一点个人收入,减轻儿女负担,便泡豆芽卖钱补贴家用。自2009年以来,其非法使用国家禁止的 “无根剂”(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生产黄豆芽、绿豆芽,并在市场销售,四年来共盈利三万元左右。因被告人李某腿骨严重骨折,卧病在床,不能到庭接受审判。内乡县人民法院为了充分保障留守老人合法的诉讼权利,遂决定把法庭搬进被告人李某家中,在李某家中对其生产毒豆芽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躺在病床上的被告人李某聆听了法官对自己的审判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悔恨不已,当即表示以后决不再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愿意接受法律制裁,重新做人,并对法官的人性化审判表示感谢。临别,法官特意嘱咐李某不要因此背上思想包袱,要打起精神积极治疗。为防止李某情绪激动影响治疗,法庭没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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