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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保护:将防性侵教育纳入课程
作者:仇飞   发布时间:2014-03-06 09:38:17


    在医院中,当浑身是伤、失去了排尿器官的素媛慢慢睁开眼睛时,看着仿佛一夜憔悴的爸爸妈妈,素媛用弱弱的声音问:“我是抓住坏叔叔了吗?爸爸,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这是2013年(第34届)韩国电影青龙奖最佳影片《许愿》中的一幕,影片讲述了未成年女孩素媛遭遇性侵后如何直面生活中的诸多压力以及整个家庭如何走出阴霾的故事。

    然而,电影中女童遭遇性侵的案件也找到了现实的回应——由“女童项目”作出的《2013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去年一年间被媒体曝光的案件就高达125起,平均2.92天就曝光一起,其中受害者8至14岁居多。

    如此高频率曝光的儿童性侵案件,同样引起了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在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会议上,三位政协委员拿出了类似的提案: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落实四部委意见,出台权威的防性侵教育教案;完善立法保护,废除嫖宿幼女罪等。

    报告称“儿童安全堪忧”

    据“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孙雪梅介绍,在公开报道的2013年性侵儿童案件中,教师是曝光最多的犯案群体,达到33起;校长作案达到10起,列第三位,官员作案达到6起。

    这严重冲击了社会的心理道德底线,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安全感产生了相当负面的影响。

    北京海淀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游涛则在其新浪微博中表示,审判实践中,性侵幼女案主要为邻里或小伙伴成年长者,家长监护不到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尤其是跟随父母外出打工的幼女易受到侵害。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小军指出,现在社会需要改变两个错误认识,建立儿童保护意识:“第一,性侵的受害者并非只有成年人。据我所知的案例,中国受害儿童的最低年龄是3岁,国外甚至有不到1岁的受害者案例。第二,不是只有别人家的孩子才会被性侵。根据国外和我国的统计,60%至70%的性侵儿童案件都是熟人作案。”

    2013年下半年,“女童保护”项目在贵州、云南、北京、广东、湖北、江苏、山东等省市城乡地区的15所学校进行了儿童防性侵情况的问卷调查。

    该项目对235名小学男生、219名小学女生进行的调查显示,仅有17.58%的孩子知道什么是“性教育”,60.88%的孩子不知道何为性教育,21.54%的孩子选择“似懂非懂(知道一点点)”。受访孩子的父母职业依次为:40.00%是在外打工者,33.48%为农民,13.26%是个体户或商人,2.47%为公务员,1.12%为教师,其他占9.66%。

    报告称,当面对问题“如果遇到有人不经你和家人允许,要摸你或脱你衣服,你知道该如何求助和自救吗”,有23.6%的孩子选择了“不知道”。并且选择“会”的76.4%中,有占总数44.30%的孩子选择了“大声呼喊”。

    但实际上,国内外防性侵专家都强调,性侵犯罪可能发生的地域有公众场合和密闭偏僻场所两类,如果儿童在后者的情况下大声呼喊,可能会导致犯罪者起意杀害孩子。由于缺乏系统、科学的授课,儿童这种对防性侵知识粗浅的一知半解,可能在特定情况下危及自身安全,造成恶性后果。

    在“女童保护”项目访问的114名教师中,45.13%从没有对学生开展过性教育;而在902名受访家长中,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的仅占35.92%,没有的达64.08%。

    防性侵教材教案仍存空白

    2013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通过课堂教学、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教育女学生了解预防性侵犯的知识,遭遇性侵犯后懂得如何寻求帮助”。

   “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经过专家撰写、科学论证的全国性防性侵教材教案,这一领域仍存在空白。因此,虽然广东等地方教育部门陆续出台了性教育或防性侵的读本,但仍缺乏权威性、标准性、可推广性,导致儿童安全教育的地方实践只能停留在一地、甚至可能是一届教育部门主管领导的任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说。

    曹义孙建议,应尽快研究出台全国性的权威防性侵课本、教案,填补教案空白。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让“安全教育第一课”作为小学新生入学第一课。

    “未成年人是防性侵教育最应尽快惠及的人群。很欣慰看到女童保护这样的民间组织在推动防性侵教育,但这不可能只由民间力量来承担,希望能通过民间力量能推动制度的建设。因此,把安全教育作为小学生的入学第一课,是最合适的。”童小军说。

    女童保护项目的调查报告还显示,82.89%的家长支持学校对孩子进行性教育。96.49%支持外来的公益组织在学校对孩子们开展“性教育”讲座。87.72%的教师认为,有必要将“性教育”强制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

    在性教育渠道的选择上,女童保护项目统计显示,49.23%的孩子希望通过“学校或老师的渠道”接受性教育,28.72%希望通过家长,8.72%希望通过伙伴,8.46%希望通过画册、书籍等资料,4.87%希望通过网络。

    北京性健康研究会理事黄莉莉表示:“性健康教育课是一定要纳入儿童教育体系中来,而且越早越好。”

    童小军建议,应当组织专家组尽快研究出台全国性、权威性、指导性的教师防性侵未成年人行为准则。比如“教师不得单独对异性学生留堂、训诫,如确有教学上的必要,应至少有一名同性教师陪同。如无同性教师陪同,教师与异性学生在室内单独相处时,不得关门。否则学生可拒绝教师要求或告知监护人”等。

   “女童保护”项目建议,应鼓励地方教育部门、妇联组织、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民间公益组织对普及防性侵教育先行先试,比如印发基础性的防性侵知识小册子、开展公益性的讲座培训及互动活动、开通防性侵维权热线等。

    多位代表委员呼吁保护女童

    在3月2日由“女童保护”公益项目和团中央未来网联合主办的“女童保护全国两会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谈到:“女童是未成年人,她们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意志,我们有责任呼吁保护女童。在两会上,我也将为女童保护发声,提出相关建议。”

    朱征夫认为,这么多性侵儿童案多发的一大重要原因,是儿童性安全教育的极度缺乏。“在很多孩子眼里,老师家长的话就是权威。当权威人士来侵犯他的时候,他们可能连喊都不知道。”朱征夫如是说。

    朱征夫、曹义孙还在座谈会上提到了一个历年两会都曾被提及的“老问题”:废除嫖宿幼女罪。

    朱征夫认为,近年来我国已经发生了数起适用嫖宿幼女罪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的典型案例。201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人大代表建议时,明确表示完全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希望能与各界共同推动全国人大法工委尽快立项废除该罪名。

    全国人大代表、西昌学院法学教授王明雯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透露,在本次大会上她将特别关注刑法修订,呼吁修改强奸罪、废除嫖宿幼女罪,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

    朱征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我国目前缺少公共监护制度,导致留守儿童、流动人员子女已成为儿童性侵害的“重灾区”。与国外不同,即使孩子被监护人伤害,目前我国不能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建议设立公共监护制度,拓展父母监护以外的补充监护。

     在新浪微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微访谈中,全国政协委员、辽宁省朝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邢吉华在回答网友的提问时也谈到,目前缺乏对家庭、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监督制度,这是我国目前法律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建议建立全国性的、专门的、专业性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性的机构,这个机构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具有行政执法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教授俞金尧则建议,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性侵犯者备案制度:“这些人的姓名、照片和罪行等,全国联网供人们查询。不仅对犯罪分子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更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信息保障。”

    影片《许愿》中的素媛是不幸的,她遭受了这辈子也许都难以磨去的灾难性的伤痕;但素媛也是幸运的,因为她的身边总有那么一群人在保护她鼓励她。对于遭受性侵的儿童而言,同样也需要更多的关怀。

    邢吉华认为,关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媒体报道应该有所限制,尽管现在还没有法律规定,对此类案件的过度报道或者炒作,不但对案件的相关当事人造成诸多不利影响,而且对案件的正常处理也会造成不利影响,最后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不一定好。

    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执法检查,使这部法能切实得到执行,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孩子们健康成长。社会也要给予女性、孩子更多的关爱、理解、支持。”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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